不曉得汽車旅館業者.會不會很想在入口處放上自殺客.吸毒客禁入的標誌哩.
開房間燒炭. 薇閣MOTEL求償百萬.又一間倒霉的汽車旅館無端登上新聞事件。
2009.7.17一對陳姓、何姓前任男女戀人到北市薇閣汽車旅館住宿,企圖燒炭自殺,造成薇閣汽車旅館地板已毀 裝潢也被熏黑。
據薇閣旅館表示該二人所投宿的房間投資約500萬元裝潢,但是經過燒炭煙熏之後,不僅地板已毀,裝潢也已被煙熏壞,店家估計至少必須再投下100萬元進行改裝,這還不包括該房間在裝修期間,因無法營業所造成的損失,外加受損的商譽。
因此,薇閣業者堅持控告2人,並索賠新台幣100萬元賠償費。
詳細新聞請參閱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718/78/1nads.html
真的覺得人怎麼這樣脆弱呢,生活壓力大或者情侶分手等事情就這樣輕易的放棄到生命嗎?一走了之就真的什麼都不用管了嗎?
有想過可能造成的爛攤子還是要收拾嗎?
就算真的就此結束生命.卻可能造成房東或者旅館業者的傷害.這間屋子或房間誰還敢去住?
受損害的人也可能再轉而向你的家人求償.那你豈不又害到家人了
多想幾分鐘.轉個彎不就又是一條路了.不是嗎?